山东师范大学附属小学
学生乘坐班车管理规定(修订版)
学生班车是学校与家长委员会共同努力,为了方便学生上学而提供的便捷服务。为保证班车安全运行,学生乘车有较全面的保障,根据济南市有关学生班车使用要求,特制订本管理规定:
一、班车学生行为规范
1.学生乘坐班车时间(自候车始至下车终),学生必须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司机和班车值班老师的安排,如本班车设有学生“班车小助手”等,也要听从人家的指挥。
尊敬所有班车服务人员,做到文明有礼貌,安全有秩序。
2.按时乘坐班车,如因故不乘坐班车需提前请假。
3.放学后,班车学生应自行及时到指定的候车室报到,并在室内安静等候,听从照管老师的安排。
4.学生队伍在行进中要保持队列整齐,不聊天说话,不追逐打闹,不骂人打架;上下班车排队讲文明,守秩序,不拥挤。
5.自觉遵守纪律,听从司机及照管老师的管理,按照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坐,落座要及时系好安全带;保持正确的坐姿,不将身体过分歪出座位,更不能探身与邻座说话。
6.在班车上不大声喧哗吵闹,以免影响司机安全驾驶,破坏乘车环境。
7.班车行驶中不解开安全带离开座位随便走动,更不能打闹。
8.爱护班车上的设施,不乱涂乱画,不用脚蹬踏椅子靠背,不乱动空调开关,如发现有损坏设施的现象及时向老师报告。
9.乘坐班车时所有物品均需装到书包里,班车行驶中不写作业、不看书、不玩玩具和手机。
10.注意保持车内卫生,不在班车上吃零食、不吃口香糖,不乱丢弃废物,更不允许随地吐痰,下车时随手带好自己所有的物品。
11.不得帮陌生人随车捎带物品,如发现车上有陌生可疑物品马上报告给老师。
12.如需携带体积较大的物品时,要先征求司机和随车照管老师意见,经两人都同意后方可带上车,并由随车照管老师安排放置位置。
13.临下车前要做好准备,但不得解开安全带离座;车在路边停稳后方可离座下车,下车后要注意交通安全。
14.积极争做“班车小助手”,主动为别人提供服务。
15.要主动向照管老师询问联系方式,家长联系方式有变化时也要及时告知照管老师。
(一)奖励措施
1.每天遵守纪律表现好或有明显进步的学生,值班老师可以发放一张每日之星予以奖励,五张每日之星在值班老师处可以换一张每周之星。累计五张每周之星可以到学生服务处换精美礼品一份。
2.学期末,每辆班车的优秀称职的“班车小助手”均会得到表彰。
3.学期末,每辆班车都会评选优秀班车学生五名予以表彰。
(二)处分措施
1、违反“班车学生行为规范”的学生,经值班老师教育多次仍不听从的,将酌情处以口头警告,书面反思自己的行为,警告、严重警告、停止班车服务一周,直至终止班车服务的处分。
2、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纪现象,例如打人致伤,辱骂司机或照管老师等,可直接处以停止班车服务一周,或终止班车服务的处分。
3.对于严重违纪,反复违纪,家长不配合教育的学生,将不再接受其加入学生班车的申请。
三、学生班车请假及退费方法
1.无论请假还是退出,均需家长提前致电86187059报备或书面提出,同时转告自己的班主任。
2.由于班车费为包车定座预付费,班车请假不退费。
3.如果申请退出班车服务,当月费用因已预付也无法退,仅能退下月至学期末的费用,通常是在下一学期初第一个月左右完成退费,届时会通过班主任通知家长来校领取。
四、咨询反馈
1、班车请假和退出登记电话为86187059 。
2、学生服务处为班车校方监督管理部门,受理学生班车咨询、投诉,电话86187062。
希望班车学生严格遵守以上规定,做最好的自己。
学生服务处 家长委员会
2015年11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