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领导干部能力越强、资源越多,越要保持清醒边界意识。南某未经单位批准,隐瞒兼职事实,在业务关联企业违规领取奖金报酬,违反廉洁纪律,构成违规兼职、兼职取酬违纪行为,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,并被所在单位通报。案例提醒我们,“能者多劳”不能成为违规兼职的借口,“劳动所得”也不能掩盖利益冲突的实质风险。
高校干部教师参与社会服务、成果转化、行业咨询,应当在制度允许范围内规范开展。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,掌握一定管理资源、项目资源和业务信息,若在关联企业兼职取酬,就可能形成公私不分、利益输送、权力寻租等风险。隐瞒兼职事实,本身就说明当事人对行为边界并非毫无认识;在应当报告、审批、回避的事项上选择回避制度,最终必然受到纪律追究。
廉洁纪律的意义,不是限制干部教师发挥专业特长,而是防止公共权力、岗位影响和市场利益发生不当勾连。专业能力可以服务社会,但不能脱离组织管理;正当劳动应当受到尊重,但不能突破纪律规矩;校企合作可以促进发展,但不能让个人利益凌驾于组织利益和公共利益之上。越是业务关联密切,越要主动报告、主动回避、主动接受监督。
现实中,违规兼职取酬往往披着“发挥余热”“技术服务”“朋友邀请”“顺手帮忙”的外衣,容易让人忽视其中的纪律风险。对于党员领导干部而言,身份并不会因为下班时间而消失,岗位影响也不会因为兼职形式而自动隔离。只要兼职对象与本职工作、业务管理、资源配置存在关联,就可能影响公正履职,甚至形成利益输送链条。能干事、会干事,更要干净干事;有本领、有资源,更要守规矩、知边界。
违规兼职的危害,还在于它容易让公共资源和个人收益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。干部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形成的专业声誉、信息优势、协调能力和资源渠道,不能被转化为个人获利资本。若对兼职行为缺乏报告和审批,外部单位就可能借助个人身份获取不当便利,学校正常管理也会面临利益冲突和公信受损的风险。
对高校而言,支持人才服务社会与严明纪律要求并不矛盾。越是鼓励开放合作,越要把规则讲在前面,把审批做在前面,把监督落在前面。只有让兼职活动在阳光下运行,让报酬取得有据可查,让合作关系边界清楚,专业优势才能真正转化为服务发展的正向力量。
规范兼职取酬,关键在于划清边界、压实责任、强化公开。学校应完善干部教师兼职审批、利益冲突申报、校企合作回避和报酬管理等制度,强化对重点岗位、重点人员、重点合作企业的监督提醒。对合理合规的社会服务,应通过规范程序予以支持;对隐瞒不报、违规取酬、利益冲突等行为,必须严肃处理。党员干部要珍惜组织培养和岗位信任,把纪律规矩摆在前面,做到心中有界、行有所止,在服务发展中守住清廉底线,在发挥专长中维护高校形象。